冯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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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授 硕士生导师
  • 性别:男
  • 所在单位: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学科:法学

访问量:

开通时间:2024.12.26

最后更新时间:2024.12.26

个人简介

冯寿波,江苏东海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获国际法学专业博士学位,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2012年1月-7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访问学者。独著部,参著五部,参译一部,发表期刊论文十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课题一个、省部级课题两个,其他课题七个,2010年获 “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优秀著作奖三等奖。

一、出版专著部:

1、独著:《北极环境变化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科学技术出版社,2020年12月版

2独著:“WTO协定”与条约解释:理论与实践》(该书入选由中国法学会庆祝WTO成立二十周年的 《WTO法与中国研究丛书》),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1月版;

3、独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版权法比较研究》,气象出版社,2014年12月版;

4、独著:《论地理标志的国际法律保护——以TRIPS协议为视角》,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本书于2010年获“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优秀著作奖三等奖)。

 

二、参著/译著:

1、李双元教授主编:《国际民事诉讼法导论》第十章的编写(约8万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2、王虎华教授主编:《国际公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和上海人民出版社联合出版,2005年版,本人撰写了第六章、第七章(合作)、第十五章第二节;

3、张玉卿教授主编:WTO法律大辞典》,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陈宪民教授主编:《国际贸易法专论》(研究生教学用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5、参译:(英)戴维·M.沃克(David M. Walker)著,李双元教授等译:《牛津法律大辞典》,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

 

三、发表期刊论文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专属经济区条款评析》,载《福建江夏学院学报》,2022年第6期;

1、《海平面上升与海洋法:挑战及回应》,载《边界与海洋研究》SCD),2020年第1期;

2、《领土丧失与国家地位:海平面上升对小岛国的挑战》,载《西部法学评论》SCD),2019年第3期;

3、《消失的国家:海平面上升对国际法的挑战及应对》,载《现代法学》CSSCI)2019年第2期;

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北极例外:第234条释评》,载《西部法学评论》SCD),2019年第2期;

5、《中国的北极政策与北极生态环境共同体的构建—以北极环境国际法治为视角》,载《阅江学刊》SCD)2018年第5期;(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9年第4期摘引)

6、《论海洋法中“历史性所有权”的构成要件》,《河北法学》(中文核心),2018年02期

7、《中国北极正当权益应受尊重》,载《检察风云》,2018年第12期;

8《论条约解释中的国际法体系之维护》,载《太平洋学报》(CSSCI),2015年第2期;

9“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条“任何相关国际法规则”研究》,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SCD),2015年第1期;

10. A Research on the Domestic Interpretation Body of the WTO Agreement, Journal of WTO and China, Volume 5, Number 1, 2015;

11维也纳条约法公约32条“准备工作”的含义、作用及适用》,载《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

12《论条约解释中的时间因素》,载《广州大学学报》(CSSCI扩展版),2015年第3期;

13《美国337调查双重诉讼浅----以TRIPS协议为视角》(第二作者),载《中国集体经济》(SCD),2015年第9期;

14“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1条“通常含义”研究》,载《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SCD),2015年第6期;

15《论“WTO协定”国内解释主体》,载《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季刊)(SCD),2015年第3期;

16《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完善研究---以地名商标可注册性及合理使用为中心》,载《湖北社会科学》(CSSCI),2014年第6期;

17《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科研条款的含义及效力》,载《南洋问题研究》(CSSCI)(季刊),2014年第4期;

18“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2条“Circumstances of Its Conclusion”实证研究》,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中文核心/SCD),2014年第3期;

19《我国海外投资企业法律形态选择问题研究》,载《长春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

20“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 3条“Subsequent Practice”研究》,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SCD),2014年第2期;

21、“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1条“目的和宗旨”实证研究》,载《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SCD),2014年第9期;

22《完善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研究--主要以《商标法》第10条第2款为例》,载《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14年第11期;

23《论TRIPS协议“最惠国待遇”的含义及例外》,载《西部法学评论》(SCD),2014年第5期;

24《论高素质国际法人才的培育》,载《中国集体经济》(SCD),2014年第27期;

25《论条约解释对国际法体系之维护:以VCLT第31.1条(c)项为例》,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SCD),2014年第6期;

26TRIPS协议第1条释评》,载《理论月刊》(中文核心),2014年第5期;

27《论我国条约解释主体制度的完善----以修订< 缔结条约程序法>为视角》,载《政治与法律》(CSSCI),2014年第9期;

28《论条约的“善意”解释---“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1条“in good faith”研究》,载《太平洋学报》(CSSCI),2014年第5期;

29《美国337调查与TRIPS协议实体规定间冲突问题研究》,载《河北法学》(中文核心/SCD),2013年第7期;

30《论条约序言的法律效力——兼论TRIPS序言与《WTO协定》及其涵盖协定之序言间的位阶关系》1.9万字),载《政治与法律》(CSSCI),2013年第8期,为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13年第11期全文转载;

31WTO协定中“shall”和“should”含义研究》,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SCD),2013年第5期;

32、《规则的解释与解释的规则---“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1条“Context”实证研究》,载《西部法学评论》(SCD),2013年第6期;

33TRIPS协议公共利益原则条款的含义及效力——以TRIPS协议第7条能否约束其后的权利人条款为中心》2.2万字),载《政治与法律》(CSSCI),2012年第2期。该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2012年第6期全文转载;

34TRIPS协议第3条“国民待遇”研究》,载《西部法学评论》(SCD),2011年第4期;

35TRIPS协议有关地理标志保护例外研究》(第三作者),载《科技与法律》,2009年第1期;

36《试析地理标志国际谈判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一美国、欧盟主张为例》,载《知识产权法研究》(第六卷),黄武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7TRIPS协议保护地理标志规范评析》,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38《欧盟地理标志产品使用规则研究》,载《河北法学》(中文核心/SCD),2008年第8期;

39《论地理标志的法律特征》,载《科技与法律》,2008年第3期;

40《欧盟反补贴中期和终期复审制度》(第二作者),载《求索》(CSSCI),2007年第4期;

41TRIPS协议中地理标志与商标冲突的解决》,载《现代学术研究杂志》,2007年第5期;

42《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反洗钱立法的完善》(第二作者),载《法学》(CSSCI),2006年第1期,该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文摘卡》2006年第1期摘录;

43、《论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外资税收优惠制度的完善》(约6万字),载李双元教授主编:《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44《事实和法律的界限: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不同视角》,载《WTO经济导刊》,2005年第5期;

45WTO争端解决机制:“弱势群体”的优惠待遇不能华而不实》,载《WTO经济导刊》,2005年第4期;

46ISP98与UCP500关于撤销的比较》(第二作者),载《甘肃社会科学》(论文集),2003年第6期;

47《论区域贸易安排与多边贸易体制的互动走势——兼谈我国的法律对策》(第三作者),载《浙江社会科学》(CSSCI),2004年第2期。为《中国国际法学精粹(2005年卷)》全文收录;

48《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主权理论之检讨》,载李双元教授主编:《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第八集)(约5.5万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该文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文摘卡》2004年第3期摘录;

49《论国际合同法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第二作者),载《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5期。该文为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2002年第12期索引收录;

50《评统一论与分割论之间的关系》,载《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四、主持/参研的课题

1、主持: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南海历史性权利问题及所谓“南海仲裁案”之后中国的应对研究》17BFX142,在研)

2主持:《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分析与制度设计建议》CLS2014D112,中国法学会,已结项);

3、主持:《美国337调查与TRIPS协议一致性问题研究》CLS2011D87,中国法学会,已结项,研究报告被鉴定为优秀,并获得后期资助);

4、主持:《中国-东盟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制问题研究》2010SJB820013,2010年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5、主持:TRIPS协议研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0年省部级课题预研课题,已结项);

6主持:江苏省海外投资风险的法律防范问题研究10-C-66,2010年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已结项);

7主持:外资非正常撤离法制对策研究》2009jsbzf00,2009年江苏省法制办课题,已结项);

8主持:《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江苏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法律研究》SFH2009B14,2009年江苏省法学会课题已结项);

9主持:《江苏地理标志国际知名品牌培育的法律对策研究》08-C-29,2008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已结项);

10主持:TRIPS协议地理标志保护规范研究》SK2008019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课题,已结项)

11、参研:海洋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海洋法发展研究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和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度海洋发展研究领域重点科研项目在研)。

五、学术交流

1、参加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10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南京钟山宾馆;

2、参加了2012年第十二届“WTO与中国学术年会”,对外贸易大学;北京;

3、参加了2013年“气候伦理与可持续政策研讨会”,并作了题为“Responsibilities and Interests in Climate Change”的英文发言,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

4、参加了2013年“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经济发展研讨会”,南京华东饭店;

5、参加了2014年“第三届气候变化与公共政策国际学术会议”,并作了题为“Toward Environmental Justice:International

Law's Dilemma and Solution”的英文发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学习与工作经历:

一、学习经历


1、2004.9-2007.7 ,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2、2001.9-2004.7,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3、1996.9-1999.7,徐州师范大学,英语教育专业本科学历;

4、1985.9-1988.7,江苏教育学院英语系,英语教育专业专科学历。


二、工作经历


1、2007.7---至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法政学院,教师;

2、1988.8-2001.6,江苏省东海县中学高中英语教师。


其他联系方式

邮编 : 210044

通讯/办公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办公室电话 : 025-58699936

邮箱 : fengshoubo2000@aliyun.com

教育经历


江苏教育学院       英语教育       大学专科毕业


徐州师范大学       英语教育       大学本科毕业       文学学士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国际法学       硕士研究生毕业       法学硕士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博士研究生毕业       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

1988.7 -- 2001.7

江苏省东海县中学      教授

2007.8 -- 至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教授

社会兼职

  • 中国法学会会员
    江苏省法学会会员
    江苏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
    南京海事法院咨询专家
    江苏省海商法研究会理事

  • 研究方向

  • 国际法学